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如何區分的?

一、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如何區分的?

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如何區分的?

1、《戶口本》的第一頁,即戶主頁中,“戶別”那一欄註明“農業家庭戶口”即是農業戶口;註明“非農業家庭戶口”即是非農業戶口。城鎮居民家庭戶口、城鎮集體戶口都是非農業戶口,農村居民家庭戶口、即是農業戶口。

2、《常住人口登記卡》上方的左側或右側也會明顯註明“農業家庭戶口”或“非農業家庭戶口”。

我國戶口管理的方式,在計劃經濟年代,爲了防止人員的流動,母親是城鎮戶口,子女就是城鎮戶口,母親是農村戶口,子女就是農村戶口。而現在戶口本上統一統一登記爲居民戶口,已經沒有非農戶口和農業戶口了。所以沒有辦法知道自己的戶口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戶口。非農業戶口是計劃經濟時代劃時代將戶口劃分爲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兩種類型,農業戶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產口糧的居民,非農業戶口則是指靠國家分配口糧的城市戶口居民。農業戶口指靠自己生產口糧的農業人口。計劃經濟時代劃分爲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

二、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是什麼?

我國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組成:

一是戶口登記制度。規定城市和農村人口實行常注暫注出生、死亡、遷入、遷出、變更等7項內容的戶口登記制度。

二是戶口遷移制度。我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公民常住地發生變化後,應將戶口遷移到應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即進行戶口遷移。

三是居民身份證制度。爲16週歲以上的公民頒發身份證,16週歲以下的公民可自願申領身份證。

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得知,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

戶籍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首先是戶籍登記制度,其次是戶籍遷遷移制度,最後是居民身份證制度。按照規定,公安機關爲已滿16週歲的公民頒發身份證。城市和農村的人口實行出生、死亡、遷入、遷出、變更等戶口登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