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集體戶口可以拿結婚證嗎?

一、如果是集體戶口可以拿結婚證嗎?

如果是集體戶口可以拿結婚證嗎?

屬於集體戶口的,可憑集體戶口薄內本人的戶口卡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薄複印件辦理登記。如果目前的戶口還沒有從高校遷出,因此目前不能僅憑已遷出的戶口薄辦理登記。建議先領出集體戶口薄內本人的戶口卡後,然後雙方再持戶口本和身份張共同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惠州結婚證辦理條件:

1.當事人婚姻登記在惠州本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或當事人一方爲惠州市常住戶口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期仍然維持該狀況

3.辦理過結婚登記的

4.遺失或損毀結婚證的

只有以下條件纔不可以辦理結婚證:

(一)已經與第三者有婚姻關係,而且這種婚姻關係沒有中止的人。這種人結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說的重婚罪。

(二)低於結婚年齡以下者:男性早於二十二週歲,女性早於二十週歲。

(三)患有不應結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患其他在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者,禁止結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係的親人結婚,也是不允許的,也就是平時說的近親結婚。這違反我國提倡的優生學原則。

(五)對於喪失性行爲能力的人倒不是說不能結婚,但必須事先要與對方講明。如果隱瞞這一情況,與對方結婚,婚後因此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離婚,應當准予離婚。

二、結婚之後孩子的戶口規定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嬰兒,需隨父親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必須提供法院判定歸父親撫養的證明。父(母)親戶口遷入本市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不能在本市申報出生。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戶口辦理方式如下:

1、憑出生證到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這個很重要,沒有這個,不會辦理入戶的)

2、父母帶齊證件到當地街道辦事處填寫登記表並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登記即可。

我國的法律法規對於戶口的規定是十分的嚴格的,此時我們應當注意的是,在遇到相關的戶口問題的處理的時候,一定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區分集體戶口和個人戶口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