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需要孩子的戶口本嗎

起訴離婚需要孩子的戶口本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爲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爲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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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需要孩子戶口本怎麼辦

以山西省爲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一百一十二條立爲一戶的家庭,其戶主或家庭成員一方因家庭內部矛盾不願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以至其他成員無法辦理個人相關事務的,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戶口簿的一方進行說服教育,並告知其相關戶口政策;經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爲其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並在常住人口登記表和人口資訊系統中註明相關情況。因此,戶主不將本戶居民戶口簿交與其他家庭成員使用的,可由公安派出所應當對保管居民戶口簿的一方進行說服教育,經說服無效的,公安派出所可憑該家庭成員的書面申請以及相關證明,爲其制發僅含首頁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記卡的居民戶口簿,可用此戶口簿辦理起訴離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