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買房還能帶戶口嗎?

天津買房還能帶戶口嗎?

不能,根據天津市政府發佈《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中對非本地戶口購房着提出了二年社保限制:外地人在津買房,能夠提供在天津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即符合外地人在天津買房條件,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天津市累計1年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天津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第二、外地人在津購房辦理藍印落戶政策已於取消,現在可以考慮透過辦理居住證積分落戶。積分落戶政策:

1、申請人在本單位(申報單位)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不含補繳),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滿1年”是指爲申報月份的前一個月爲截止時間向前推12個月,且這12個月繳費的時間、險種符合相關規定。

2、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140分。

3、申請人按照個人蔘保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年限不計算積分。

4、配偶加分的需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

5、申報積分的用人單位應先到積分受理點公安視窗接受對申請人及其隨遷子女的戶籍身份、落戶地點等申請條件的審覈。

6、申請人補繳社會保險的,不計算積分,但是申請人年齡不超過35週歲,並且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技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除外。

7、計算社會保險、投資納稅、住房公積金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積分,上半年申請的以上年12月31日爲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請的以當年6月30日爲截止日期。

8、對於申請積分人數5人及以上的用人單位,積分申請受理視窗要求其提供個人收入全員全額申報明細和個人所得稅納稅憑證,申請人數在5人以內的,可以視情要求其提供上述憑證。

9、積分申請人取得落戶資格,辦理落戶手續後,應當依法繼續參加社會保險。人力社保部門和公安部門要建立協查機制,進行跟蹤調查,違反有關規定的,取消其資格。

由於天津市現在人口比較多,並且房屋價格不是非常的低,所以對於房屋是屬於限購規定的,如果要進行購買房屋的話,必須符合外地人在天津購買房屋的標準,並且在天津市現在買房是不能夠進行過戶,只有透過積分來進行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