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海淀區集體戶口可以長期使用嗎?
集體戶口不能長期使用,集體戶口是一個單位爲解決聘用外省市人員戶籍的問題,透過向公安機關申請而獲得的戶籍登記地址。一般一個單位要達到一定的人數規模可以開戶,不足的招聘人員的戶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勞動市場。
集體戶不同於居民戶口。不能與本市的居民戶相互遷移。如果離開單位,戶口必須轉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須遷回。嚴格的說是一個介於臨時戶口與常住居民戶口中間的特殊戶口。其享有的政策與普通居民一樣,但在遷移上受到限制。
二、農村戶口證明怎麼開?
農村戶口要開具戶籍證明,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證或者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去申請開具。如果本人沒有時間,可以書面委託近親屬,持戶口簿和被委託人身份證去辦理。開具後加蓋派出所印章和民警的印章即可。
農村居民戶口特指在實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地區,與“城鎮居民戶口”相對應的戶口類型。根據公安部門對戶口的分類,只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兩種,後來,非農業戶口被說成城鎮戶口或城市戶口。
三、新生兒戶口登記需要父母都到場嗎?
不需要父母雙方都去派出所辦理,只需要一個人前往即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嬰兒落戶材料:
(1)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出生醫生證明。
(3)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結婚證明。
新生兒戶口登記的話不需要父母都到場的,一個就可以了,但是要帶上嬰兒的出生證明等材料。農村戶口證明可以在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