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準遷證明丟失了怎麼辦

一、戶口準遷證明丟失了怎麼辦

戶口準遷證明丟失了怎麼辦

戶口準遷證式樣由省、市、自治區公安廳、局統籌印製,由市、縣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簽發。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發證機關存查;第二聯交申請人辦理戶口遷移,由遷出地存查;第三聯由遷入地存查。

如果是準遷證丟失,應持申請人的身份證等相關手續,到原來發證機關申請重新辦理。

如果是遷移證丟失,則要持身份證,擬遷入地派出所未上戶口證明等相關手續,到發證機關申請重新辦理。

二、戶口準遷證明變更更正

1、變更更正姓名、年齡和民族的,由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原始或有效證明,縣市區公安(分)局覈查同意後更改。變更年齡的需提供醫院出據的《出生醫學證明》,如無證明一律不予更改。

2、其它項目變更更正,憑有效證件、證明,予以當場更改。

三、戶口遷移的流程

首先要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在獲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之後,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其次,在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後,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有的是分縣局戶政科申請遷入,由戶政科簽發準遷證,然後持準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由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遷移證。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戶口準遷證明丟失了,不必過於擔心,及時發現及時補辦是可以的。不過,補辦戶口準遷證明,是一件麻煩的事情,因此,當事人應該儲存好相關的證件和證明,就不需要再跑一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