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胎社會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上海三胎社會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目前上海市已經實行全面二胎政策,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這不是超生行爲。而有的家庭,違反上海市計生條例,生育三胎,這樣,當事人要被徵收一筆社會撫養費。各地在撫養費上面執行不同標準,那麼,上海三胎社會撫養費標準是多少?我們透過本文一起學習瞭解下。

一、上海三胎社會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上海市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統計局公佈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爲基數,並結合當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具體爲:生育第三個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規定的,按照規定基數的一至三倍徵收。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二、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由哪個部門作出?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違法生育當事人雙方均爲上海市戶籍的,由子女出生時女方當事人戶籍所在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當事人一方爲上海市戶籍、一方爲非上海市戶籍的,由子女出生時上海市戶籍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當事人雙方不具有婚姻關係的,可以由子女出生時男女雙方當事人各自戶籍所在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雙方均爲非上海市戶籍的當事人,生育行爲發生在上海市的,由上海市現居住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按上海市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雙方均爲非上海市戶籍的當事人,生育行爲未發生在上海市,但由上海市現居住地首先發現的,由現居住地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按上海市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社會撫養費決定。

綜上所述,上海市在計劃生育方面,也有自己的條例,根據規定,上海三胎社會撫養費按照基數的一到三倍徵收,基數就是當年上海市職工平均年收入。如果當事人繳費困難,可以申請分期繳納,拿到社會撫養費繳納通知書後,當事人應該在一個月內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以分期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