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異地戶口辦準生證可以嗎?

一、夫妻異地戶口辦準生證可以嗎?

夫妻異地戶口辦準生證可以嗎?

(一)、夫妻雙方異地戶口的可以在當地申請辦理準生證,能不能批准辦理,要看當事人符合不符合生育指標。

(二),異地申請準生證材料準備如下: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女方在當地的居住證。

3、已懷孕的相關證明材料(含母子保健手冊)。

(三)、具體流程辦理流程:

1、【申請】:流動人口持所需材料到女方現居住地村(社區居)委會填寫一式三份的《省外流動人口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申請表》交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2、【覈查】:女方現居住地鄉(鎮、街道)收到流動育齡夫妻申請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相關材料後,在3個工作日內透過電話、信函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資訊管理系統等形式,向夫妻雙方戶籍地鄉(鎮、街道)覈實其婚育情況,同時備註說明要求戶籍地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覈實情況,其中屬省內的要求戶籍地對未錄入資訊系統的須及時錄入。

3、【根據覈查的不同情況分別辦理】:

(1)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透過人口計生資訊管理系統覈查無誤的,即時辦理登記。

(2)對符合條件、資料齊全,同時持有經現居住地計生工作機構查驗合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即時辦理登記;

(3)對經向戶籍地核實,戶籍地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且婚育情況屬實的,予以登記。

(4)對經向戶籍地核實,戶籍地超過10個工作日未反饋的,視爲“難以覈實其婚育情況”,由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市外流動人口一孩生育登記承諾書》後予以登記。

(5)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經與戶籍地核實婚育情況與事實不符的,不予辦理生育登記,併發出《不予登記通知書》。

二、準生證主要作用

1、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

準生證辦理(5張)

,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於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准你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啓動你的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戶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後,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戶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戶手續。 [1] 新生兒上戶口跟生育服務證沒有必然關係,衛生部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衛基婦發[2001]45號)規定:三、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四、非父母戶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戶籍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綜合上面所說的,準生證對於我們要生育小孩的夫妻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而且不管是在異地辦理,還是在當地辦理都需要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來進行,這樣出來的證件纔算是合法的,而且在生育了小孩子之後,只有合法的擁有準生證才能進行上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