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和產假工資怎麼算

病假和產假工資怎麼算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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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和產假工資怎麼算

產假工資不是按照病假工資算的,應當按照勞動者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進行支付,產假屬於女職工法定的權利,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在女職工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同時繳納了生育保險的女職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貼;職工休病假,用人單位是可以扣除部分工資的,但扣除後剩餘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