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晚婚婚假多少天?

在山西晚婚婚假多少天?

一、山西晚婚婚假多少天?

山西晚婚婚假是3天的時間。晚婚假天數已經正式取消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此前的計生法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計生法修訂,將該條款修改爲,“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根據調查,目前羣衆初婚初育年齡比以前明顯推遲,北京等大城市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齡已經超過30歲。婚育年齡推遲不僅使得現代女性的生育視窗期大大縮短,也造成了高齡產婦增多、不孕率提高、出生人口缺陷率增加等社會問題。

我國的初婚年齡約爲25歲,初育年齡則約爲26歲,鑑於婚育形勢,本次計生法修訂不再對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來的晚婚假隨之取消。值得注意的是,婚假的具體天數是由地方計生條例規定的,各地的時間並不統一。在地方法未做明確修改之前,均應執行此前的規定,用人單位不應隨意改變。

二、婚假工資發放標準是什麼?

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也就是說,帶薪休假。再婚者與初婚者一樣,均應享受婚假待遇。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職工享受三天的婚假。對於再婚者的婚假問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曾有明確答覆,即“根據國家有關職工婚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單位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婚假期間的工資應當按這樣的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透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人是可以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來請婚假的。當然了,婚嫁也是有非常靈活的法律規定的,比如說在時間限制方面的話,通常情況下都是1~3天,當然了,晚婚假已經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