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的退休人員是否有年假待遇?

返聘的退休人員是指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對其進行重新聘用俗稱就是返聘了。那返聘人員和正常員工享受的待遇是一樣的麼,返聘人員有沒有年假休息待遇呢。下面小編就帶你瞭解一下 返聘的退休人員是否有年假待遇呢,結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講解。

返聘的退休人員是否有年假待遇?

一、返聘的退休人員是否有年假待遇?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享受基本退休養老待遇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法定條件,勞動者從而進入社會保障體系,不再受勞動法的調整。至於退休返聘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自願基礎上簽訂服務合同。所以,退休返聘的員工與單位建立的關係一般不作爲勞動關係,在現實實踐中大都處理爲僱傭關係。因此,退休返聘的勞動者都無法享受帶薪年休假。

二、所有用工關係的勞動者都可享有帶薪年休假嗎?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 (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適用本辦法。

也就是說,只有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的職工,才能享受帶薪年休假。如果是民事關係(包括勞務協議、承攬合同等),則不能享有帶薪年休假,如單位不安排休假也不用因支付年休假給予的報酬。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享受基本退休養老待遇是勞動關係的徹底終止(《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2項),勞動者從而進入享受社保體系,不再受勞動法約束。至於退休返聘合同,屬於勞務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按照雙方意願約定合同內容,該合同已經與勞動法脫離,屬民法受理的範圍內,因此,法定帶薪年休假屬於勞動法中的福利待遇,不適用退休返聘人員。

我們瞭解到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就終結了勞動法的相關待遇了。而正常的返聘合同也不作爲正常的勞動關係處理,一般都爲用工合同或勞務合同。這種合同不受年假待遇的保護,所以退休人員不能享受年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