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能不能分開休息

一、探親假能不能分開休息

探親假能不能分開休息

探親假是否分開休息,可以和公司協商。此條沒有明確地規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明確規定,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滿一年的固定職工,與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待遇。

探親假期分爲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這些假期都包括了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根據實際需要,單位還應當提供路程假,而且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除此之外,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單位還應當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二、探親假的路費公司給報銷嗎

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百分之三十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可見,只有職工探望配偶、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所休探親假之往返路費完全由企業買單,而對於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企業只需要支付員工月標準工資30%以上的部分。

關於探親假能不能分開休息的問題,我國相關法律中並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此時員工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與單位進行協商,要是單位方面同意的話,則就是可以分開休息的。當然,在探親假期間,單位也是需要保障員工相應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