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交強險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購買交強險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購買交強險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並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駕駛證複印件。

2、簽訂交強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3、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誌。

4、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機動車因改裝、加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辦理批改手續。

5、交強險合同期滿,投保人應當及時續保保險合同即將期滿時,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申請,要求延長該保險合同的期限或重新辦理保險手續的行爲,並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險單。

6、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採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護措施,並在事故發生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同時,被保險人應當積極協助保險公司進行現場查勘和事故調查。發生與保險賠償有關的仲裁或者訴訟時,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二、本站編輯提醒:

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指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投保人及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應該遵守以下規定:

1、投保人投保時,應當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

重要事項包括機動車的種類、廠牌型號、識別代碼、牌照號碼、使用性質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稱)、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或者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續保前該機動車發生事故的情況以及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2、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應當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保險標誌。保險單、保險標誌應當註明保險單號碼、車牌號碼、保險期限、保險公司的名稱、地址和理賠電話號碼。

被保險人應當在被保險機動車上放置保險標誌。

保險標誌式樣全國統一。保險單、保險標誌由保監會監製。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保險單、保險標誌。

3、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投保人不得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之外,向保險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簽訂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不得強制投保人訂立商業保險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條件的要求。

4、保險公司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但是,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

投保人對重要事項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解除合同前,應當書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內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因爲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都是可以投保交強險的,而4S店也有固定合作的保險公司,但一般與4S店有合作的保險公司購買交強險的話,其中可能就會存在貓膩,畢竟4S店及其工作人員都是會抽回扣的,而這些回扣多半也是出在當事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