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履行理賠程序有哪些?

一、索賠與理賠含義索賠與理賠是兩個相對應的概念,是被保險人行使權利和保險人履行義務的具體表現。索賠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根據保險合同條款的規定,請求保險人履行義務的行爲。理賠是指保險人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請求,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對保險事故的發生以及造成的物質損失或人身傷害進行一系列調查審覈並予以賠償的行爲。簡單地講,索賠與理賠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行使權利和保險人履行義務的過程,它是保險合同履行的核心環節,直接體現了保險的職能。

保險合同履行理賠程序有哪些?

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當及時提出索賠請求。並且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提供有關證據,採取積極措施,協助保險人的理賠工作。保險人亦應“重合同、守信用”,理賠工作應堅持“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其中,主動是指保險人應主動深入現場開展理賠工作;迅速是指保險人應按法律規定的時間,及時賠付,不拖拉;準確是指計算賠償金額應力求準確,該賠多少就賠多少,不惜賠,也不濫賠;合理是指賠付要合情合理,樹立實事求是的作風,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即符合合同條款的規定,又符合實際情況。

二、索賠與理賠的程序:索賠的程序保險事故發生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其他有關情況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險人,並提出索賠要求。索賠要求是有時效限制的,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規定的期間內不行使索賠請求權,則該請求權因時效屆滿而消滅。在我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頒行的各類保險條款中也有時效的規定。

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提出索賠請求後,還應採取積極措施,協助保險人的理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