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哪些商業車險必須上?

一、哪些商業車險必須上

法律規定哪些商業車險必須上?

1、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2、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作爲多數私家車車險中保費最高的一個險種,許多車主對車輛損失險怎麼計算不甚明瞭。

3、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的含義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自從交強險出臺後,第三者責任險已成爲非強制性的保險,可作爲交強險的補充。

4、盜搶險,全稱是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爲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5、車上人員責任險,即車上座位險,是即車上人員責任險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險人允許的合格駕駛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致使車內乘客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合同進行賠償。

二、購買交強險要注意什麼

既然“交強險”是每輛車都得購買的強制性保險,那麼車主在投保時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根據規定,車主可自由選擇保險公司投保。投保時,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提供車輛行駛證和駕駛證複印件;籤合同時,投保人應一次性繳完全部保費;應在被保車輛放置保險標誌;被保車因改裝、使用性質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應在保險公司辦批改手續:“交強險”合同期滿,必須及時續保;被保車輛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究竟在購買了機動車之後哪些商業車險必須上呢?按照規定主要就是上述五類車險,包括交強險、第三者商業責任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以及車輛損失險。尤其是交強險,這是國家規定必須要購買的,而要是發現在道路上執行的機動車沒有購買的話,則就會對駕駛人員做出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