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商業車險價格是多少?

一、商業車險價格是多少

有關商業車險價格是多少?

根據《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保險費是根據約定來的,因此具體多少要看你自己的選擇,一般交強險必須交,一千左右,剩下的商業險,可以選擇買,也可以選擇不買,買的話根據投保年限等因素不同,費用也不全相同。

交強險的標準如下:

車輛大類 序號 車輛明細分類 保費(元) 調整前保費

家庭自用車

1、 家庭自用汽車6座以下 950 1,050

2、 家庭自用汽車6座及以上 1,100 1,100

非營業客車

3、 企業非營業汽車6座以下 1,000 1,000

4 、企業非營業汽車6-10座 1,130 1,100

5 、企業非營業汽車10-20座 1,220 1,300

6 、企業非營業汽車20座以上 1,270 1,580

7 、機關非營業汽車6座以下 950 950

8、 機關非營業汽車6-10座 1,070 1,070

9 、機關非營業汽車10-20座 1,140 1,140

10、 機關非營業汽車20座以上 1,320 1,320

二、新商業車險保險責任更寬

1、原來車輛沒掛牌時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新條例也可賠。

爲滿足保險消費者對保險單“即時生效”的需求,此次條款刪除了保險單中“次日零時生效”的約定,遵循契約自由原則,允許投保人在“零時起保”或者“即時生效”之間做出選擇。

2、自家車撞自家人的,可以獲賠

新條款規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新條款擴大了保險責任範圍,在商業車險條款責任免除中,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範圍,也就是說開車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範圍。

3、意外導致車上人員撞傷的,可獲賠償冰雹、颱風、暴雪等自然災害和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導致的車損也可以獲得賠償。

4、“高保低賠”問題得到調整

原來的高保低賠,即是投保車輛無論過了多少年,投保時都要按照新車購置價來繳納保費,而在賠付時卻只按比例進行理賠,但是在改革後,保費的確定就與新車購置價脫節了。比如新車一臺價格是5萬元,投保5萬元,兩年後按照折舊價格投保,不再是5萬元。

主要看車主選擇的保險公司以及購買的商業車險種類,具體的商業車險價格需要車主與保險公司進行商議。購買車險對於車主來說是很有必要,如果發生冰雹、颱風、風暴等自然災害導致了車上的人員受傷,車上人員意外撞擊導致車受到了損傷同樣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