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中企業財保的含義是什麼?

一、財產保險中企業財保的含義是什麼?

財產保險中企業財保的含義是什麼?

企業財產保險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點的財產和物資作爲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保險標的的存放地點相對固定處於相對靜止狀態。企業財產保險是我國財產保險業務中的主要險種之一,其適用範圍很廣,一切工商、建築、交通、服務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均可投保企業財產保險,即對一切獨立覈算的法人單位均適用。

二、企業財保的分類

企業財產按是否可保的標準可以分爲三類,即可保財產、特約可保財產和不保財產。

1、可保財產

按企業財產項目類別包括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裝修設備,機器及設備,工具、儀器及生產用具,交通運輸工具及設備,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產品、產成品或庫存商品、特種儲備商品,建造中的房屋、建築物和建築材料,帳外或已攤銷的財產,代保管財產等。特約可保財產(簡稱特保財產)是指經保險雙方特別約定後,在保險單中載明的保險財產。

2、特保財產

分爲不提高費率的特保財產和需要提高費率的特保財產。不提高費率的特保財產是指市場價格變化較大或無固定價格的財產,如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和其他珍貴財物;堤堰、水閘、鐵路、涵洞、橋樑、碼頭等。需提高費率或需附貼保險特約條款的財產一般包括礦井、礦坑的地下建築物、設備和礦下物資等。

3、不可保財產

含下列六種情況的財產均不屬企財險的投保範圍:

(一)不屬於一般性的生產資料或物資的財產,如土地、礦藏、礦井、礦坑、森林、水產資源以及未經收割或收割後尚未入庫的農作物;

(二)風險特殊,應投保專門的現金保險,如貨幣、票證、有價證券;

(三)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如檔案、賬冊、圖表、技術資料;

(四)承保這些財產將與政府相關法律法規相牴觸,如違章建築、危險建築、非法佔用的財產;在運輸過程中的物資等;

(五)必然會發生危險的財產,如危房;

(六)應投保其他險種的財產。

企業財保不同於家庭財保,使用的範圍主要是工商、建築、交通、服務等行業,企業財保對所有獨立覈算的凡人單位都適用。企業財保是財產保險下分的一個大類,還可將企業財保分爲可保財產、特保財產和不可保財產,具體分類情況可參考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