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銀行本票,它是如何結算的?

依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對本票作不同分類,例如記名式本票、指定式本票和不記名本票;近期本票和即期本票;銀行本票和商業本票等,根據我國《票據法》規定,本票僅限於銀行本票,且爲記名式本票和即期本票。

什麼是銀行本票,它是如何結算的?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單位和個人在同一票據交換區域需要支付各種款項,均可以使用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分爲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爲1000元、5 000元、1萬元和5萬元。

(1)本票的記載事項。根據《票據法》第76條規定,本票絕對應記載的事項有:表明“本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本票未記載上述規定事項之一的,則本票無效。根據<票據法)第77條規定,本票相對應記載的事項有:付款地,本票上未記載付款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爲付款地;出票地,本票上未記載出票地的,出票人的營業場所爲出票地。

(2)本票的付款。根據《票據法》的規定,銀行本票是見票付款的票據,收款人或持票人在取得銀行本票後,隨時可以向出票人請求付款。但爲了防止收款人或持票人久不提示票據而給出票人造成不利,(票據法)第79條規定了本票的付款提示期限:“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規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則喪失對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權。

本票的背書、保證、付款行爲和追索權的行使,除本票的規定外,適用有關匯票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