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擔保與反擔保都是爲了確保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而產生的,當第三人爲債務有人提供了擔保,第三人通常都會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反擔保人反擔保人的法律責任由哪些?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解答。

反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什麼是反擔保

反擔保是指爲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爲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債務清償期屆滿,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由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第三人即成爲債務人的債權人,第三人對其代債務人清償的債務,有向債務人追償的權利。當第三人行使追償權時,有可能因債務人無力償還而使追償權落空,爲了保證追償權的實現,第三人在爲債務人作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爲其提供擔保,這種債務人反過來又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叫反擔保。比如,甲爲債務人乙向債權人丙提供了擔保,同時可以要求乙向甲提供反擔保。在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作擔保的情況下,反擔保是保證擔保人利益不受損害的有效方式,反擔保也是擔保活動中普遍使用的方法。

二、反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根據這一規定,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五種擔保方式並不都適宜成爲反擔保的方式,只有保證、抵押和質押能夠用於反擔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則不能用於反擔保。

反擔保一旦成立後,原始擔保人可以向反擔保人行使追償權,反擔保人承擔反擔保責任。反擔保追償的範圍爲:

1、擔保人在約定或法定範圍內,代債務人向債權人爲債務清償所實際支出的費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費用。

2、上述支出款額的利息

3、實現追償權的費用。

所以反擔保人必須要承擔上述中擔保人追償的範圍內的責任。

三、反擔保的方式

反擔保的擔保方式有求償保證、求償抵押、求償質押三種:

1求償保證,是指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和信譽確保第三人對債務人追償權的實現所提供的擔 保;

2求償抵押,是指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第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

3求償質押,是指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將其 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第三人佔有,確保第三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

反擔保人一旦爲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債務人自己也可以提供反擔保),就需要對擔保範圍內的事項負有法律責任,當擔保人對反擔保人追償時,反擔保人必須承擔責任。其實反擔保與擔保一樣都是對債務人的清償行爲的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到期債務時,就會由擔保人負責清償。以上是有關反擔保的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如果大家還想知道更多,可以致電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