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應該被提取的責任準備金

保險公司應該被提取的責任準備金

交通事故賠償是在交通事故責任者依法對受害者進行的相應賠償,依法交通事故賠償包括財產損失賠償和人身損害賠償兩大類,而具體的賠償標內容需要依照相應的法律規定來履行。當事人可以就事故賠償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若是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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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在會計年度決算時,對未滿期保險單提存的一種準備金制度。之所以規定這種資金準備,是因爲保險業務年度與會計年度是不一致的。比如投保人於10月1日繳付一年的保險費,其中的3個月屬於本會計年度,餘下的9個月屬於下一個會計年度。這一保險單在下一會計年度的前九個月是繼續有效的。因此,要在當年收入的保險費中提存相應的部分作爲下一年度的保險費收入,作爲對該保險單的賠付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