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支票個人可不可以使用,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嗎

一、轉賬支票個人可不可以使用,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嗎

轉賬支票個人可不可以使用,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嗎

轉賬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的單位和個人客戶,用於同城交易的各種款項,均可簽發轉賬支票,委託開戶銀行辦理付款手續。轉賬支票只能用於轉賬。轉賬支票的服務對象是單位和個人,因此轉賬支票可以開給個人。

二、轉賬支票的背書

轉賬支票的使用方式除了轉賬以外,還有背書,轉賬支票的背書:

1、支票僅限於在其票據交換區域內背書轉讓。

2、支票出票人向規定區域以外的收款人出票的,背書人向規定區域以外的被背書人轉讓票據的,區域外的銀行不予轉賬支票背書受理,但出票人、背書人仍應承擔票據責任。轉賬支票背書樣本以背書轉讓的票據,背書應當連續。持票人以背書的連續,證明其票據權利。非經背書轉讓,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據的,依法舉證,證明其票據權利。

背書連續是指票據第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是票據上記載的收款人,前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後一次背書轉讓的背書人,依次前後銜接,最後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後持票人。

3、票據的背書人應當在票據背面的背書欄依次背書。背書欄不敷背書的,可以使用統一格式的粘單,粘附於票據憑證上規定的粘接處。粘單上的第一記載人,應當在票據和粘單的粘接處簽章。

4、票據出票人在票據正面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票據不得轉讓;其直接後手再背書轉讓的,出票人對其直接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被背書人提示付款或委託收款的票據,銀行不予受理。票據背書人在票據背面背書人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其後手再背書轉讓的,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背書人對其後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5、背書不得附有條件。背書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票據上的效力。

6、依法背書轉讓的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凍結票據款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承兌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和《支付結算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前手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轉賬支票是可以個人使用的,即是可以開給個人的。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