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開工作證明怎麼開

工作證明是指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的一種證明檔案,一般用於職稱評定、資格考試、工作收入證明等。其需要工作單位出具,並加蓋單位鮮章方有效。
貸款工作證明應當向工作單位申請開具證明,寫明本人資訊,公司資訊和本證明用途並加蓋單位公章。

貸款開工作證明怎麼開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