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一、銀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銀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銀行借款合同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爲貸與人的借款合同,又稱爲貸款合同、借款合同或信貸合同,它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借用人(又稱貸款人、借款人)之間關於銀行或金融機構將貨幣出借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於規定的期限內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銀行借款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①借款合同的主體必須具備法定的資格。

②借款合同是轉移貨幣處分權的合同。

③銀行借款合同爲有償合同。

④銀行借款合同爲諾成合同。

⑤銀行借款合同爲雙務合同。

⑥銀行借款合同爲要式合同。

⑦銀行借款合同的標的只能是貨幣。

二、民間借貸合同的法律特徵

(1)民間借貸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借貸雙方透過簽訂書面借貸協議或達成口頭協議形成特定的債權債務關係,從而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2)民間借貸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約行爲。借貸雙方是否形成借貸關係以及借貸數額、借貸標的、借貸期限等取決於借貸雙方的書面或口頭協議。只要協議內容合法,都是允許的,受到法律的保護。

(3)民間借貸關係成立的前提是借貸物的實際支付。借貸雙方間是否形成借貸關係,除對借款標的、數額、償還期限等內容意思表示一致外,還要求出借人將貨幣或其他有價證券交付給借款人,這樣借貸關係纔算正式成立。

(4)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係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5)民間借貸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只有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有償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

跟銀行之間的借貸一般都是有償的,並且利率還有點高,當然銀行也不會超過法律規定來約定貸款利率的。而在滿足條件之後,需要簽訂一份借款合同。至於這個銀行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徵有哪些,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