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非法經營罪法院是怎麼判刑的?

一、信用卡非法經營罪法院是怎麼判刑的?

信用卡非法經營罪法院是怎麼判刑的?

1、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2)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

(3)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4)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

二、詐騙罪與非法經營罪有什麼不同

詐騙罪與非法經營罪不同在於:

1、詐騙罪是行爲犯,非法經營罪是結果犯。

2、從客體方面,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的所有權。非法經營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限制買賣物品和經營許可證的市場管理制度。

3、從主觀方面,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非法經營罪是以謀取非法利潤爲目的。

三、符合非法經營罪的條件有哪些?

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現金:

1、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造成金融機構資金20萬元以上逾期未還的;

3、或者造成金融機構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

4、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達到以上任何一種情形即構成非法經營罪,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來處罰。

信用卡正常情況下是不能用來銷售的,而且也只能本人使用,否則出現了任何問題都需要由持卡人來承擔後果,尤其是非法銷售信用卡的,會根據具體的銷售金額來量刑,銷售的金額越多,對應的量刑也會越重,同時還會處罰金,一般是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