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買賣信用卡怎麼判刑?

一、法律規定買賣信用卡怎麼判刑?

法律規定買賣信用卡怎麼判刑?

法律規定買賣信用卡將會按照《刑法》第177條當中的規定對此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買賣銀行卡構成犯罪的,按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責任,減刑多少年要依據案情而定。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僞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僞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僞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檔案的;

(四)僞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如何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僞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僞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爲他人提供僞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買賣信用卡這種行爲從本質上來說是買賣銀行卡,也正是因爲這些這種行爲已經嚴重的妨害了國家對於信用卡的管理秩序,所以一般情節的,將會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來處罰,而情節嚴重的,將會直接的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