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還不上法院怎麼判

信用卡還不上法院怎麼判

一、信用卡還不上法院怎麼判

信用卡逾期還不上的,如果構成信用卡詐騙罪,法院判決會根據詐騙的數額而定;如果沒有惡意透支,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則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但是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二、詐騙罪和信用卡詐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信用卡詐騙罪是指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數額較大的行爲。 兩者的差別在於後者利用了信用卡事實詐騙,而前者不限於使用何種方式。

詐騙罪與信用卡詐騙罪屬於刑法中的法條的競合,我國《刑法》中規定了一些特殊類型的詐騙罪,比如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騙取出口退稅罪等,這些詐騙犯罪與詐騙罪之間存在着特別法與普通法的法條競和關係,按照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應以特殊類型的詐騙罪論處。

三、信用卡惡意透支的詐騙犯罪如何判定

1、行爲人是否虛構或隱瞞了自己的真實身份。凡是行爲人虛構身份進行透支的,就可以說明其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是惡意透支,而不是善意透支。

2、行爲人是否具有還款的能力。行爲人在透支後有能力償還透支的本息卻拒不償還,可以說明其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持卡人因信用程度差,透支後確實一時無力償還透支的本息,應屬於善意透支。

3、行爲人透支的行爲方式。行爲人謊稱自己的信用卡丟失,向銀行辦理掛失手續後,又進行多次或大量透支消費的,說明其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屬於惡意透支。

4、透支的原因。在善意透支中行爲人往往是急需用錢而按規定進行透支;而在惡意透支中,行爲人並非出於急需或迫不得已才進行透支。

5、透支後的表現。惡意透支的行爲人在透支後往往大肆消費,或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或者透支得手後逃之夭夭。而善意透支的行爲人在透支後往往能及時向髮卡銀行增添存款,補足透支款,並按規定交付利息

信用卡使用後未按時還款,就會被認定爲逾期,逾期的時間不長,一般會被罰息,如果逾期的時間較長,銀行會先打電話催促持卡人還款,催收無果持卡人會被起訴,持卡人存在惡意透支的行爲,就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會判處相應的量刑,如果不構成犯罪,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