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衆籌的構成和規則是什麼

股權衆籌的構成和規則是什麼
第一,股權衆籌的構成
1、項目方:有項目缺乏資金。
2、投資方:對投資感興趣,有一定的閒錢,可以接受股權作爲回報。
3、平臺方:連接發起人和投資者的互聯網金融平臺。
4、第三方支付:保障投資人和項目方共同利益,將資金託管第三方支付平臺。(備註:第三方支付不是必選的,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來保障投資人和項目方的雙方利益)
(二)規則
1、股權衆籌項目必須在平臺規定30天內達到或超過目標金額纔算成功;
2、在設定天數內,達到或者超過目標金額,項目即成功,發起人可獲得資金;籌資項目完成後,投資人將會得到項目的股權,如果項目籌資失敗,那麼已獲資金全部退還投資者;
3、投資者認購滿額後,將錢款打入第三方支付託管帳戶
4、平臺協助項目方成立有限合夥企業,投資者按出資比例擁有有限合夥企業股權;
5、第三方支付託管帳戶的錢將分批打入有限合夥企業的帳戶,每次打入有限合夥企業需要經過所有投資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十條
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覈准;未經依法覈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發行證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公開發行:
(一)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
(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發行行爲。
非公開發行證券,不得采用廣告、公開勸誘和變相公開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