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扣怎麼辦抵押合同未到期

車輛被扣怎麼辦抵押合同未到期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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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投交強險車輛被扣怎麼辦


機動車上路行駛之前,必須由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對於未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機動車管理部門不得給予登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給予檢驗。

機動車被扣留後,車輛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當立即對被扣的機動車投保交強險。與此同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按“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這一標準,對車輛的所有人或管理人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當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爲機動車補辦了交強險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退還被扣留的機動車。

另外,如果上路行駛的機動車雖已投保交強險,但是未將交強險的標誌放置於該機動車內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並通知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同時有權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當事人提供保險標誌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此時要是機動車購買了其他的商業保險,並且事故在商業保險賠償範圍內的,那麼保險公司還是需要作出相應的賠償。現實中,很多人不知道未投交強險車輛被扣應該怎麼辦,這方面的內容小編也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