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欺騙簽訂抵押合同的效力

受欺騙簽訂抵押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說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說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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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脅迫簽訂的借條有效力嗎

1、在受到威脅、脅迫、恐嚇的情況下所寫的借條無效

2、其內容不屬於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護。但被脅迫人在解除脅迫、威脅後,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陳述被脅迫寫下借條的事實,由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也爲日後法院對被脅迫所寫借條的合法性、真實性留下可貴的證據。

3、《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