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私人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關於私人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關於私人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抵押人)  乙方:_________(抵押權人)  爲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甲方自願爲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其有效身份證件號或單位註冊號(或編號)爲_________,以自有財產向乙方領用貸記卡提供抵押擔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約。  
一、定義:本合約所稱被擔保人係指貸記卡商務卡持卡單位和個人卡持卡人。  
二、擔保範圍:被擔保人根據其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的《貸記卡領用合約》項下因貸記卡而發生的全部債務(包括信用額度內及超信用額度透支的本息、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用等)和乙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上述債務的擔保以抵押權設立時確定的價值爲限,甲方對被擔保人債務的償還順序爲先償還已計息貸款,後償還未計息貸款,還款的順序均爲利息、費用(超限費、滯納金等)、取現轉賬和消費等貸款。  
三、甲方提供的抵押物由本合約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該清單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甲方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確認已知悉並理解《貸記卡章程》、《貸記卡領用合約》和本合約文字,並在對被擔保人的資信狀況與用卡動機充分了解的情況下,自願爲其進行擔保;  
(二)甲方確認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抵押行爲真實、合法,並已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  
(三)如實說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  
(四)負責辦理本合約項下有關的評估、公證、鑑定、登記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甲方不得將已設立抵押的抵押物作爲其他債權的擔保。  
六、甲方將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七、甲方發生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或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地址)等變更情形的,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履行該義務的,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八、甲方轉讓抵押物的,應取得乙方的同意,並另行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擔保,否則,不得轉讓抵押物。轉讓抵押物的價值明顯低於其價值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九、甲方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依法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甲方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範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十、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有的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甲方清償。  十
一、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因滅失所得的賠償金,應當作爲抵押財產。  十
二、被擔保人透支期限屆滿不履行債務的,乙方可以與甲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十
三、甲方若需提前終止本合約,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俟被擔保人另行提供了經乙方認可的擔保或被擔保人銷戶後,本合約方可解除,但甲方對合約解除以前被擔保人債務仍承擔清償責任。  十
四、甲方的擔保責任不因貸記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對被擔保人收費項目或標準的變化、利率的調整、被擔保人中途換領新卡、被擔保人人數的增減、被擔保人信用額度的調整等情形而改變。  十
五、本合約不因乙方與被擔保人所簽訂的《貸記卡領用合約》的無效而無效。  十
六、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約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
七、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銷戶之日終止。依法需要登記的,則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
八、甲乙雙方可以就本合約未盡事宜另行約定補充條款作爲本合約附件,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九、甲方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如下:  │抵押物│││││評估│所有權│使用權│  ││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  郵編:_________郵編:  電話:_________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  登記機關(蓋章):  登記編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抵押擔保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爲擔保甲方與乙方之間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爲根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______有限總公司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有限總公司應支付的___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萬元。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____市___路___號的_____大廈的房產作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平方米,屬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爲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 抵押物擔保範圍  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有限總公司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抵押權人的義務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爲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  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