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範本2021

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範本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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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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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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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文批准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

第二條貸款用途: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貸款期限: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個月(年)。

①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②如延遲用款,除須於該次計劃用款日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違約金。如延遲天數超過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進行追索的權利。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計、付利息:本貸款起息日爲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爲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爲每季度/半年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貸款管理: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爲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貸款償還: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於該次還款期日前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於人民幣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號帳戶內。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四、交叉違約條款: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爲,或其他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爲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爲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甲方將委託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透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檔案均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貸款方(簽章):_________借款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