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借款合同(代放款憑證)

農戶借款合同(代放款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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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戶借款合同(代放款憑證)

農銀借合字  號

借款人

住址

借款金額

人民幣 

(大寫)

借款種類

借款種類

利率(月息)  ‰ 

借款期限

從一九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九 年 月 日止 

還  款  記  錄

借款人簽章 

(預留印籤)

還本金額

還息金額

經辦員

經借貸雙方充分協商,願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貸款利率按現行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如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2.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指定用途使用,如轉移用途,貸款方有權進行加收利息、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

3.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期歸還。未經批准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4.借款方以______作爲上列借款的抵押物。借款到期,借款方如無力償還時,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物,以此收回貸款本息。處理抵押物不足清償部分,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5._______願作爲借款方的保證人,當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代爲償還本息。保證人爲兩個以上的,各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本合同經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聯,借款、保證人各持一聯,貸款方持 聯。

借款人      印章

經辦人      印章

保證人      印章

經辦人      印章

貸款單位    公 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印章

信貸員     印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