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證券委託協議書

網上證券委託協議

網上證券委託協議書

甲方(開戶人):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辦法、規定、慣例的約束。 

第二條 本協議包括甲方成爲乙方網上證券委託用戶時需要了解的條款和條件的重要資訊,請仔細閱讀本協議並妥爲儲存以備查。同時,作爲乙方網上證券委託用戶,甲方必須閱讀並同意本網站對註冊用戶的各項聲明。 

第三條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許可範圍內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權利,以實現本協議中的條款。 

第四條 甲方決定在乙方開立網上證券委託帳戶前,須對下列定義有較爲明確的認識: 

1、 長江證券門戶網站: 或。 

2、 買入:投資者須先將委託買入所需款項全額存入資金帳戶,然後買入滬、深兩地掛牌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一種委託方式。 

3、 賣出:投資者將帳戶中實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進行賣出的一種委託方式。 

4、 撤單:投資者在當日買入或賣出委託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買入或賣出委託的一種委託方式。 

5、 交易帳戶:投資者在登記公司開立的股東帳戶和在券商處開立的資金帳戶的總稱。 

6、 資金餘額:投資者當日資金帳戶中的現金餘額。 

7、證券餘額:投資者當日股東帳戶中的有價證券餘額 

8、資產總額:帳戶內現金與有價證券市值的總額。 

9、委託:證券經紀商接受投資者委託買賣證券的交易行爲。 

10、 成交:投資者實現買賣委託的一種結果。 

11、 對帳單:是由證券經紀商提供的反映投資者在一段時間內帳戶中資金和股票變動情況的一種單據。 

12、 銀證轉帳:銀行和證券經紀商之間一種資金劃轉業務。投 資者辦理這項業務,可以透過電話自動劃轉銀行帳戶和證券帳戶之間的資金。 

13、 掛失:投資者遺失了身份證、資金帳戶、股東帳戶、ca證 書或遺忘了交易密碼,須立即到證券經紀商處辦理凍結帳戶並重新辦理遺失證件的一種彌補行爲。 

第五條 甲方可以選擇在乙方櫃檯或乙方代理機構辦理開戶手續。 

第六條 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機構提供的開戶資料必須是真實的,如有虛假成分,甲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後果;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及時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資料發生變化,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機構開立的帳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轉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若甲方指定代理人來完成網上證券委託,其中產生糾紛與乙方無涉;甲方本人及其代理人須在乙方櫃檯簽定委託代理協議。 

第九條 乙方對甲方的委託事項及客戶資料負有保密義務。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經濟損失,乙方對此應負賠償之責。乙方應證券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透過法律規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況不在此限。 

第十條 甲方必須牢記密碼,並對密碼有保密義務。乙方無權利、無義務對甲方的密碼進行修改或查詢。甲方應定期更換交易密碼,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遺失了密碼,由此發生的任何損失,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在乙方開戶後,乙方應爲甲方管理其帳戶並接受下列委託事項: 

1、接受並即時執行甲方透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發出的有效買賣委託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3、 代理甲方進行每次交易成交後的資金清算和交割,同時根據有關規定向甲方收取並代理甲方交付證券交易手續費、稅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甲方透過網上證券委託系統下達的委託買賣指令,以乙方電腦記錄數據爲準。 

第十三條 甲方委託買入證券時,交易帳戶內須有足額資金支付;在委託賣出證券時,交易帳戶內須有足額證券,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委託指令。 

第十四條 如果甲方要辦理深圳證券轉託管手續,須到乙方櫃檯辦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請。 

第十五條 一旦甲方的有效買賣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報,本項交易即爲完成。甲方應及時審覈清算交割單的內容,如有疑義,須及時向乙方提出。 

第十六條 甲方提出的撤單請求僅僅在甲方的報單未被交易所執行的情況下才能被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在網上證券委託系統中查詢當日的成交情況,但當日的查詢情況僅供參考,所有交易結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詢結果爲準。 

第十八條 甲方的資金帳戶卡、股東帳戶卡、交易密碼及不慎遺失,乙方將只接受甲方的當面掛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掛失請求。在掛失之前的資金及有價證券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可以隨時撤消在乙方的證券交易帳戶,但須在乙方工作日內在櫃檯親自辦理銷戶手續;乙方也有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委託代理關係的權力,終止委託代理關係不會影響終止日前(含終止日)雙方的委託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有些證券可能給持有者有價值的權利,但持有者不採取行動,這種權利可能過期,這些權力包括但不僅限於:配股權、股票購買權、可轉換債券轉換權、債券兌付權等。甲方有責任瞭解所擁有的所有證券的權利;乙方會盡可能爲甲方提供有關此類權利的資訊,但沒有必須提供這種資訊的義務,在沒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會以甲方的名義採取行動,法律、法規及證券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投資利益,並儘可能透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向甲方提供適宜的證券諮詢服務。乙方鄭重聲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諮詢服務,都只不過是包含了不同資訊量的建議,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操作,乙方對由此而產生的投資風險和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或違反乙方各項交易規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的保證金和託管股份有留置權。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乙方網上證券委託系統資訊發生以下異常以致影響甲方的正常交易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 

1、 交易已經開始,甲方無法進入委託交易系統; 

2、 甲方發現資金帳戶中資金餘額有異常; 

3、 當交易所已開市,甲方發現有價證券餘額有異常; 

4、 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用戶密碼、註冊口令。 

第二十五條 當甲方發現乙方網上證券委託系統出現異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應改用電話委託系統進行交易和查詢。 

第二十六條 爲了安全起見和保護甲方交易數據的需要,凡在乙方網站進行證券交易的客戶均要求使用微軟的internet 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瀏覽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軟件或其它設備進入長江證券網站,所引起的任何損失,均與乙方無關。 

第二十七條 甲方有責任審查和確認從乙方發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電子方式的所有與交易、資金往來有關的單據,包括交割單、對帳單、轉帳清單等,這些確認單據的資訊(除未被確認的)將對你有法律約束力。所需確認單據在送達後五日內,如果甲方不以書面形式表示異議,乙方將視爲甲方已確認,對甲方有法律約束力。乙方有權修改異議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 能透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二十九條 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對國家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定、對證券交易的風險、對自己買賣的或準備買賣的證券品種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條 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有衝突,以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主管部門的規定爲準。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後生效。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有效期至本協議甲方銷戶爲止。 

甲方(或法定代理人): 乙方: 長江證券 營業部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 代表: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人):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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