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工程中標後多長時間籤合同
建築工程經評標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簽訂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二、建築工程投標的注意事項
1、投標單位應當符合相應資質條件,並在省、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登記,具有良好業績。
公開招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
邀請招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
議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
2、投標書須按招標檔案的規定編制,蓋章簽字、密封遞交。
投標書遞交後,投標單位需局部更正、補充投標書的,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規定遞交。
3、在招標檔案約定的有效期內,自行撤回,否認或修改實質性條款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或者由出具保函的銀行兌付投標保證金。
4、投標書與法律、法規、投標檔案規定的主要內容和格式不符或逾期遞交的,均屬無效。
5、工程施工招標原則上採用實物工程量清單報價方式。
不能採用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可以採用單價、費率報價,但中標單位應當在接到施工圖後的約定時間內,根據中標費率、單價及其他承諾條件編制施工圖預算,提交招標單位審查。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進行工程建設,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檔案和中標人的投標檔案訂立書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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