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有決算如何認定工程款
工程沒有決算的,如果當事人對工程價款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因設計變更導致建設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質量標準發生變化,當事人對該部分工程價款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方法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處理。第二十八條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鑑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第二十九條當事人在訴訟前已經對建設工程價款結算達成協議,訴訟中一方當事人申請對工程造價進行鑑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許。
二、工程價款結算方法是怎樣的
1.按月結算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後清算的方法。
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終進行工程盤點,辦理年度結算。
我國現行建築安裝工程價款結算中,相當一部分是實行這種按月結算。
2.竣工後一次結算建設項目或單項工程全部建築安裝工程建設期在12個月以內,或者工程承包合同價值在100萬元以下的,可以實行工程價款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後一次結算。
3.分段結算即當年開工,當年不能竣工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
分段結算可以按月預支工程款。
分段的劃分標準,由各部門、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規定。
4.目標結款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將承包工程的內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介面,以業主驗收控制介面作爲支付工程價款的前提條件。
也就是說,將合同中的工程內容分解成不同的驗收單元,當承包商完成單元工程內容並經業主(或其委託人)驗收後,業主支付構成單元工程內容的工程價款。
目標結款方式實質上是運用合同手段、財務手段對工程的完成進行主動控制。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規定,工程未進行決算的,如果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
沒有約定的,可按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方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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