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標公示期是幾天

工程中標公示期是幾天

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國務院首次明確了一些適宜承包的生產建設項目經營項目可以實行招標投標的辦法,爲進一步規範招投標活動,2000年頒佈了《招標投標法》。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提速,招投標市場也在這番工程建設浪潮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與此同時,招投標實踐中的問題也不斷涌現,其中招投標糾紛的救濟就是一個重要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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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中標公示期是幾天

工程中標的公示期是3天以上。招標工程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結果起三天內公示中標的候選人,並且公佈於衆3天以上,在公示期內接受其他投標人或利害關係人的異議,收到異議後招標人應當在3天內答覆,並且在答覆前暫時停止招標投標活動。因此,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評標結果的公示期不得少於3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覆;作出答覆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