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居間協議書

工程項目居間協議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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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項目管理流程怎麼進行

(1)項目中標後,組建項目部管理班子,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項目開工的所有手續齊全後報經公司審批同意後正式開工。

(3)實施分項分部工程施工,根據設計圖紙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在施工全過程中按生產要素組織施工管理。

(4)竣工驗收。在項目部與監理單位初驗和整改的基礎上,參加業主組織的竣工驗收,整理並移交竣工資料,進行竣工決算和核算,辦理移交手續。

(5)回訪保修管理。向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對交付使用後的工程項目進行回訪和維修,聽取用戶意見,提供服務質量,改進服務方式,是提高企業信譽的一種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