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消防工程如何算價?

一、承包消防工程如何算價?

承包消防工程如何算價?

承包消防工程計價,如果承包總計價,可以按平方計算,按總預算加上工費測算報價;

如果包材料定額覈算,還要可以包驗收透過的成本。以上測算,根據各地不同時間浮動。

使用定額時應注意的問題:

1、消防工程的消火栓滅火系統中的管道安裝工程要按照第八冊定額中的一般生活給水管道中的室內管道安裝工程的相應定額子目套用,不能套用第七冊定額中的管道安裝工程定額子目;其工程量劃分的界線與第八冊定額中室內外的劃分界線相同。

2、消防系統中(氣體滅火系統中的選擇閥除外)的閥門、法蘭安裝工程,不管是消火栓滅火系統中的閥門、法蘭,還是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的閥門、法蘭,均要套用第八冊定額中相應的閥門安裝與法蘭安裝定額子目。

二、消防工程承包的方式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衆安全的項目承包必須進行招標,消防工程是公衆安全的項目,所以必須採用招標的方式,因此可透過向招標部門投標的方式獲得對消防工程的承包權。

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檔案的規定編制投標檔案。投標檔案應當載明下列事項:投標函;投標人資格、資信證明檔案;投標項目方案及說明;投標價格;投標保證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招標檔案要求具備的其他內容。

三、消防工程承包糾紛如何處理?

1、當事人自行協商

當事人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的合同一旦發生糾紛,應本着“互諒、互讓”的精神,自願協商解決。這種解決糾紛的方式,無須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於及時解決糾紛又有利於雙方當事人的團結,有利於維護企業間長期建立起來的協作關係。因此,糾紛發生後,當事人應把“協商”作爲解決糾紛的首選途徑。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如果不願意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仲裁或訴訟。仲裁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

3、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人自行協商、調解不成的,合同中又沒有仲裁條款,事後又沒達成仲裁協議的,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工程承包合同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爲符合起訴條件的,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仲裁和訴訟這兩種途徑,當事人只能選擇其一。

綜合上面所說的,承包消防工程是需要由承包方與發包方來進行計算,一般只要確定了承包就需要對工程相關的方面進行算價,不同的情形所存在的算價方式都是不同的,其目的性就是爲了保障到各自的權益,如果處理不好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