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經常看到發包方拖欠拖欠工程款的新聞。我們知道,拖欠工程款的,是需要支付利息的。那麼,工程欠款利息計算是怎樣的呢?今天,本站小編帶您瞭解相關內容。
工程欠款利息計算是怎樣的?
一、工程價款包括:
預付款、進度款、結算款、簽證款、保修款。雙方有了爭議未能形成簽證的,就是索賠款。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息”。
二、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應當從何時計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利息從應付工程價款之日開始計付。當事人對付款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下列時間視爲應付款時間:
(一)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爲交付之日;
(二)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爲提交竣工結算檔案之日;
(三)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爲當事人起訴之日。”
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起計付。利息應該跟着本金走,應當什麼時候支付本金,未按約定支付的,就應當什麼時候支付利息。
三、墊資的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於墊資時的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部分除外。
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所以,拖欠工程款的,有約定的,從沒約定。沒有約定的,按照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或者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息利率。當然,如果您現在處於法律案件糾紛中,可以向我們本站的律師進行諮詢,他們將會幫助您解開難題,給予您專業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