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建設工程質量的責任?

如何認定建設工程質量的責任?

建設工程質量的好壞對該建築在日後使用過程中是否耐用,是否會發生質量事故有着重要的影響。所以,無論是發包方還是承包方,都就注重工程質量,力求在每個環節都按工程質量標準做到最好。在實踐中,工程出現質量問題可能是由承包方或發包方的責任造成的,那如何認定建設工程質量的責任?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工程質量責任由承包方承擔的一般原則

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就建設方與承包方及建築施工方而言,其責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擔。籤於建築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可能存在多方原因,既可能是施工方施工不當造成,也可能是出於勘察、設計或建築等方面的原因。因此,在判令施工方對工程質量承擔責任之時,一般界定在一下幾個方面:

(一)建築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設計施工圖紙和施工技術規範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工程施工圖紙是施工的直接依據,而施工技術規範也稱爲施工技術標準,嚴格按照兩者進行施工是保證工程質量的基本前提,也是劃分責任的重要依據。

(二)建築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規範合同約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進行檢驗,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

(三)建築物在合理使用壽命中,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題結構的質量出現問題;建築工程竣工時。屋頂、牆面留有滲漏、裂開等問題,均應歸入承包方應承擔的質量責任。

司法實物中遇有建設方以工程質量存在問題請求酌量減少工程款時,其所能得到支援的減少額一般就是工程質量修復所實際發生的費用,包括對原不合格工程實施拆除、反工、修復的建築材料、機械設備和人工費用等,雙方就上述費用達不成一致時可以透過對質量修復費用進行審計的辦法予以認定。除此之外,建設方由此造成的損失仍然可以以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向承包方追討。在程序上,工程質量問題可以直接作爲對請求給付工程欠款的抗辯理由,而不必另行提起反訴。

二、工程質量責任由發包方承擔的例外情況

如上所述,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其責任不一定完全應歸則於承包方。《合同法》也在一般原理上支援了工程承包方作爲特殊承攬人的免責事由。

(一)發包人提供的設計由缺陷

這裏的設計應該做廣義理解,即按國家規定,發包方不僅應提供符合約定要求的設計檔案,還要提供符合約定要求的勘察數據、施工圖紙以及說明書等資料。其中,設計資料不僅要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施工合同的約定,還應滿足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的標準以及符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技術規範。同時,如因發包人擅自變更工程涉及到質量瑕疵的,發包人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發包人提供或指定購買的建築材料、建築配件、設備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按照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由發包人提供建築材料、建築配件、設備的,發包人應當保證建築材料、建築配件、設備符合涉及檔案合同要求。發包人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才材料、建築配件和設備。對此,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對發包方採購、提供、運送和清點建築材料等作出了相應的要求,並明確了發包人供應的材料(即甲供材)與和承包方約定的一覽表不符時應承擔的責任。

(三)發包人直接制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

此類分包人由發包方直接指定,總承包人對其施工行爲的監督力度明顯減弱,對工程質量的保證也缺乏應有權利。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針對此類情況免除了承包方對工程質量缺陷的相應責任。

當然,發包方具有上述過錯,並不全然免除了承包方對工程質量的任何責任。承包方在存在以下過錯時,仍應對工程質量問題承擔相應責任:

1、承包方明知發包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存在問題或在施工過程中發現問題,而沒有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繼續施工的;

2、對發包方提供的甲供材(包括商品混凝土)沒有進行應有的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3、對發包方提出的違反法律法規和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承包方不予拒絕而進行施工的。

三、工程質量責任推定由發包方承擔的特定情況

這主要指工程未經驗收合格、發包人擅自使用的情形,發包人以質量不符合約定爲由主張承包人承擔責任的,法院不予支援。這也是合同法原理中交付工程責任風險轉移的體現。

對此應明確的是,考慮到現今建設工程的規模大、週期長,發包人如果僅提前使用了部分建築物而要求其承擔整體建設工程的質量瑕疵風險明顯權利義務不對等,司法裁判中應就其責任限定於實際的部分建築。與此同時,考慮到《建築法》第60條第1款對建設工程質量的基本強制性要求,在發包人未經驗收擅自使用的情況下,承包人仍應對建設工程的地基基礎和主題結構質量在合理使用壽命內承擔質量責任。這是建設施工合同不同於一般承攬合同的特殊之處,是由法律強制性規範對施工承包方做出的義務性規定。

如果出現工程質量問題,首先可以探究質量問題出現的原因,從而得知應當承擔責任的一方。所以,無論是發包方還是承包方,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都就遵循相關的原則和規範,以避免發生工程質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