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問題處理方法有哪些?

工程質量關係到工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將會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施工單位需要對於工程質量格外的注意,檢驗機構也需要對於工程進行仔細地檢查。下面本站小編就爲大家總結了工程質量問題處理方法。

工程質量問題處理方法有哪些?

一、工程質量問題處理方法有哪些

1、返修處理 當項目的某些部分的質量雖未達到規範、標準或設計規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經過採取整修等措施後可以達到要求的質量標準,又不影響使用功能或外觀的要求時,可採取返修處理的方法。

2、加固處理 主要是針對危及承載力的質量缺陷的處理。透過對缺陷的加固處理,使建築結構恢復或提高承載力,重新滿足結構安全性與可靠性的要求,使結構能繼續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

3、返工處理 當工程質量缺陷經過返修、加固處理後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標準要求,或不具備補救可能性,則必須採取返工處理。

4、限制使用 當工程質量缺陷按修補方法處理後無法保證達到規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無法返工處理的情況下,不得已時可作出諸如結構卸荷或減荷以及限制使用的決定。

5、不作處理 一般可不作專門處理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不影響結構安全、生產工藝和使用要求的。工業建築物出現放線定位的偏差,且嚴重超過規範標準規定。又如,某些部位的混凝土表面養護不夠的幹縮微裂,不影響使用和外觀,也可不作處理。

(2)後道工序可以彌補的質量缺陷。混凝土結構表面的輕微麻面,可透過後續的抹灰、刮塗、噴塗等彌補,也可不作處理。再比如,混凝土現澆樓面的平整度偏差達到1Omm,但由於後續墊層和麪層的施工可以彌補,所以也可不作處理。

(3) 法定檢測單位鑑定合格的。

(4)出現的質量缺陷,經檢測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覈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報廢處理 出現質量事故的工程,透過分析或實踐,採取上述處理方法後仍不能滿足規定的質量要求或標準,則必須予以報廢處理。

二、工程質量驗收不合格出現的原因

1、技術原因:結構設計計算錯誤,對水文地質情況判斷錯誤,以及採用了不適合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藝等。

2、管理原因: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不完善,檢驗制度不嚴密,質量控制不嚴格,質量管理措施落實不力,檢測儀器設備管理不善而失準,以及材料檢驗不嚴等原因引起質量事故。

3、社會、經濟原因:施工企業盲目追求利潤而不顧工程質量;在投標報價中隨意壓低標價,中標後則依靠違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甚至偷工減料等。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綜上所述,工程質量問題處理方法有很多,根據不同的工程質量問題,可以採取不同的處理方法。一般來說,可以補救的工程質量問題,可以採取彌補措施,但是如果不能進行彌補,就只能作報廢處理,但是程序上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