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是怎樣的?

江蘇省新下發了一份江蘇省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在這份標準中詳細的規定了各類工程質量評定會涉及到的內容。目的是爲了加強工程質量的管理,更好更正確的評價各類建築工程的質量,來達到提高江蘇省工程質量水平的目的。下面就讓小編帶着大家瞭解一下這份新下發的江蘇省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吧。

江蘇省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基本規定

1、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的劃分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C GB50300-2001的規定。

2、分項工程檢驗批的優質標準

1)主控項目的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國家驗收規範及本標準的要求。

2)一般項目按現行驗收規範要求應全數檢查的項目和本標準規定的項目應100%符合要求,現行驗收規範要求抽樣檢查的允許偏差一般項目應有90%以上(含 90%)的檢查點(處)符合質量驗收規範規定允許偏差的要求,其它檢查點(處)不得有影響使用功能的缺陷,測點最大偏差值不得大於允許偏差值的1.5倍並不得大於國家現行驗收規範的規定。

3、分項工程的優質標準

1)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均應符合驗收規範的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檢驗批60%以上(含60%)達到檢驗批優質標準的規定。

4、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優質標準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均應符合驗收規範和本標準的規定。

2)地基與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評爲優質時,其子分部工程必須全部優質。

3)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有60%以上(含60%)達到分項工程優質標準的規定。

4)分部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有60%以上(含60%)達到子分部優質標準的規定。

5)質量控制資料應齊全完整。

6)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測結果和抽樣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

7)觀感質量綜合評定爲“好”。

8)本標準中規定含有指定的分項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優質標準。

5、單位(子單位)工程的優質標準

1)責任主體的行爲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

2)所含分部工程均應符合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規定。

3)裝飾分部工程必須優質。

4)必須被評爲優質結構工程。

5)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6)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結果和抽樣檢測的數量應符合有關規定。

7)觀感質量綜合評定爲“好”。

8)綜合評分>90分。

9)所含分部工程有60%以上(含60%)達到分部工程的優質標準。

6、使用國家和地方明文規定淘汰的建築材料及設備、構配件的工程不得評爲優質工程。

7、未按國家和地方明文規定需採取建築節能措施或節能措施未達到規定要求的不得評爲優質工程。

二、優質結構工程

1、 一般規定

1)適用範圍:本章適用於優質結構工程的質量評價。

2)優質結構工程的評價包括對地基與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兩個分部工程的質量評價。

3)地基與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分部工程各分項工程中原材料複驗及砂漿、混凝土試塊的檢驗數量必須符合《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CGB50202)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的規定。

4)牆體材料框架結構及高層建築牆體禁止使用粘土實心磚,內隔填充牆體禁止使用孔洞率低於350/的非承重空心磚。各類建築士0. 00以上牆體禁止使用粘土實心磚作爲砌體。建築外牆禁止使用(建築內牆限制使用)水泥爐渣三排孔空心砌體。

5)禁止使用氯鹽類、高鹼類混凝土外加劑。

2、質量指標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的壓實係數符合設計要求,檢查數量和結果符合規範的規定,並有試驗報告。

2)樁位偏差必須符合規範規定,並有樁位測量記錄圖。

3)回填土分層壓實係數符合設計要求,檢查數量、資料和檢查方法符合規範要求。

4)1級防水等級的地下工程,不允許滲水,結構表面無溼漬。

5)地下防水工程的混凝土結構構件無明顯裂縫,裂縫寬度不大於0. 20mm,且不滲水。按地下室建築面積計算每500 m}裂縫數量不大於1條,滿足抗滲和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6)混凝土標準養護試塊的強度應符合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CGBJ107)合格規定。混凝土結構實體檢測的同條件養護試塊強度的代表值應根據強度試驗結果按國家標準《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標準》CGBJ107)的規定確定後平均值和最小值乘1. 1係數評定,應符合合格的規定。未製作同條件養護試件的混凝土結構應進行回彈或鑽芯取樣檢測:

7)鋼筋保護層厚度結構實體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必須符合設計規定,若設計未明確規定,應符合設計規範的要求。對樑類構件、板類構件縱向受力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應採取非破損方法或局部破損方法進行檢測,其允許偏差:樑類構件爲 10mm,-7mm;板類構件爲 8mm,-5mm。全部鋼筋保護層厚度均應在允許偏差範圍內。

8)鋼結構一、二級焊縫應進行相關檢測並檢測合格。

9)高強度螺栓施工質量檢查不得缺項或不合格。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評爲優質結構工程

1、表4.5.5中的質量控制資料主要內容或項目有缺項、漏項、無法彌補,或弄虛作假不能反映工程真實質量。

2、混凝土標養強度、混凝土結構實體強度、砂漿強度評定不合格。

3、樁承載力檢測達不到設計要求。

4、樁基工程的檢測,工類樁數量達不到所測樁數的80%, III類樁的數量超過所測樁數的5%,出現IV類樁。

5、砌體留置直搓,或水平灰縫厚度小於5mm或抽查的房間透亮。

6、多孔磚、空心磚、混凝土小型砌塊牆體表面鑿留水平槽。

7、馬牙搓未按規範要求設定。

8、將質量不合格或產品等級不符合要求的砌體材料用於砌體工程,或將有裂縫的砌塊面砌於外牆的牆面。

9、鋼筋保護層厚度合格率小於90%。

10、混合結構砌體的砂槳飽滿度小於80%

11、混凝土樓板厚度實測合格率小於90%。

12、樓面層高及混凝土結構軸線位置,混凝土結構每層垂直度實測偏差大於允許偏差1.5倍。

13、吊車樑或吊車析架下撓。

14、工程自開工起至主體結構施工期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江蘇省對於建築工程的質量評定還是很嚴格的。對於建築使用的磚的類型、牆體表面的水平槽、鋼筋的保護層厚度、混泥土樓板的厚度、砂漿的飽和度、樁承載力、樁基數目、防水等級、地下防水工程等都有詳細的要求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