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加固工程質量保多久

在建築工程中,所有的基礎設施都是有質量保證期的。如果在質保期內出現了問題,那麼,相關的人士是會受到懲罰的。建築工地上,有些地方在修建的時候,爲了確保工程的完美,會對工程進行加固。加固工程的質保期也是有規定的,以下是對建築加固工程質量保多久的問題的介紹。

建築加固工程質量保多久

建築加固工程質量保多久?

一、保修期

建築工程質量最低保期限相關規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保修條例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

1、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在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建設工程在超過合理使用年限後需要繼續使用的,產權所有人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勘察、設計單位鑑定,並根據鑑定結果採取加固、維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透過以上的資料大家可以看出來,任何的設施,質量的保修都是應該符合保修期限的。針對不同的設施,質保的期限也是不同的,一些比較重要的設施,質保期肯定要長久一些。如果在質保期內出現了問題,相關的單位一定要積極解決問題,查找出問題的原因,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