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資料主要有哪些

一、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資料主要有哪些?

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資料主要有哪些

1、 地基驗槽記錄

2、 基樁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3、 地基處理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4、 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5、 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6、 特殊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報告

7、 線路敷設驗收報告

8、 地基與基礎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9、 主體結構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0、 裝飾裝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1、 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2、 給水、排水及採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3、 電氣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4、 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5、 通風與空調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6、 電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7、 單位工程及所含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18、 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項、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二、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的依據是什麼?

(1)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範的規定。

(2)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檔案的要求。

(3)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

(4)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並應形成驗收檔案。

(6)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

(7)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8)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9)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

(10)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透過現場檢查,並應共同確認。

總之,從建築工程開工到竣工期間所有的證明材料都一定要妥善的儲存好,包括用材用料,建築工程的設計圖紙等。在有關單位正式對建築工程的質量開始驗收之前,建築單位內部應該先自行驗收一遍,建築單位的驗收不存在什麼問題的情況下,再由專業的質量驗收單位進行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