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管道工程質量的驗收內容是什麼

國家對各類建築工程都制定了相應的驗收標準,爲了保證社會公共安全,每一項工程在完工後都需要進行非常嚴格的質量驗收程序,保證工程質量不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影響,那麼引水管道工程質量的驗收內容是什麼呢?我們透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引水管道工程質量的驗收內容是什麼

一、引水管道工程質量的驗收內容是什麼

竣工驗收:管道工程全部完工後,由施工單位提交鋼管工程驗收申請報告,並提交完整的完工驗收資料。經監理報送發包人批准後,進行鋼管工程的完工驗收。驗收時應提交的資料如下:

a、鋼管竣工圖;

b、各項材料和連接件的出廠質量證明書、使用說明書或試驗報告;

c、鋼管制造、焊接、安裝的質量檢查報告;

d、鋼管一、二類焊縫焊接工作檔案卡(包括焊工名冊和代號);

e、重大缺陷處理報告;

f、監理人要求提供的其它完工資料。

二、房屋質量保修期規定

(1)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範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2)關於保修期的長短,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房地產商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產商對購房人負有保修責任,但實際真正承擔保修工作的是建設工程承包單位,保修期是以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對房地產商承諾的時間爲基礎的。該條裏說的《規定》,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註明的《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而該《規定》第六條講明:“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爲:

A 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爲設計檔案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該年限可能會達到樓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爲5年;

C 供熱與供冷系統,爲2個採暖期、供冷期;

D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爲2年;

E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F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驗收時要提交鋼管的竣工圖,還有出廠的質量報告以及其他的一些質量安全監測報告等都屬於驗收的內容,而且工程的承包商還要對水管道的質量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