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檢測評定的內容有哪些?

一、工程質量檢測評定的內容有哪些?

工程質量檢測評定的內容有哪些?

(一)檢驗批質量驗收

所謂檢驗批是指“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彙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檢驗批可根據施工及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需要按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規定:

1.檢驗批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檢查記錄。

主控項目是指建築工程中對安全、衛生、環境保護和公衆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因此,主控項目的驗收必須從嚴要求,不允許有不符合要求的檢驗結果,主控項目的檢查具有否決權。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稱爲一般項目。

(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按照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規定:分項工程應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分項工程可由一個或若干檢驗批組成。

1.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進行驗收。

2.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

(2)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三)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按照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規定:分部工程的劃分應按專業性質、建築部位確定;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複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分爲若干子分部工程。

1.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2.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和設備安裝等9個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二、司法解釋

《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是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優質核心課程改革教材。選取一個真實工程爲貫穿項目,按施工和質量驗收順序設計了五個學習情境,分別是:地基基礎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與評定、主體結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與評定、屋面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與評定、建築裝飾裝修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與評定、單位工程竣工質量驗收與評定。《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適用於高等職業技術院校建築工程技術專業學生學材,也可用作相關技術人員的參考用書。

工程質量檢測評定是由專業的具有鑑定資質的機構來完成的,其檢測完成後出具的檢測報告具有法律效應,工程質量的驗收是非常複雜的過程,如果工程設施沒有達到標準,則需要重新建設,並追究施工方的相關責任,涉及到違法犯罪行爲的,還需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