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的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一、施工合同的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施工合同的違約金一般是多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違約金最高一般不超過30%。合同的實際履行中,需要賠付的違約金超過了實際損失的30%,當事人可以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減少違約金。

二、合同違約金應該怎麼支付

1、違約金的支付應體現合理性。

當事人可以依法請求仲裁機構或者法院予以適當增、減,從而保證支付違約金額同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相符合,以體現違約補救的合理性。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2、違約金的計算辦法及支付期限應明確約定。

爲了避免在違約金交付問題上發生爭議,合同當事人還應在合同的違約條款中,明確約定違約金的計算辦法、支付期限及遲交時利息的計算辦法等。

違約金是具有懲罰性質的,一般是雙方先進行協商或者是按照合同中約定進行支付。如果在法定的時間之內沒有支付違約金的情況下,還有有利息的,所以爲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違約金支付也要及時。

三、合同違約金過高過低怎麼辦

1、當事人沒有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違約金。

人民法院在當事人未提出要求調減或者調增違約金的情況下,不得主動對約定違約金標準進行調整。因爲合同關係是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即使違約金數額過高或者過低而當事人自願接受的,因爲不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利益和他人的利益,所以沒有必要對此進行主動干預。

2、當事人提出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或者其計算標準過高或者過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議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後對違約金進行調整。

當事人之間不能達成新的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同類型案件違約金的中等標準予以覈定,以適當體現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無法確定上述中等標準的,可以按照非違約方當事人因違約行爲所造成的損失爲參照,一般可以以不超過非違約方損失的120-130%爲過高與否的調整標準;以低於損失額80%作爲是否過低的認定標準。當然還應當結合具體案件進行確定。

3、如果合同約定在一方當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與完全不履行合同時的違約金數額是同一數額,而一方當事人出現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違約行爲時,違約方提出約定違約金過高時,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關於人民法院調整違約金數額的規定對違約金進行調整。

一般合同中都是會有違約責任的,然後規定了違約金,如果沒有規定也是沒有關係的,只要違約金不高於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都是合理的,如果高於了,可以讓人民法院進行調低一些,過低的情況下也是可以由人民法院調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