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什麼情況下施工合同需要備案

一、根據規定什麼情況下施工合同需要備案?

根據規定什麼情況下施工合同需要備案

所有的施工合同都不需要辦理備案。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決定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1、取消建設工程合同備案

建設工程合同,不再需要報項目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取消工程方案設計招標備案

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及招標檔案,不再報項目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3、刪除部分檔案中“辦理施工安全監督手續”

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

二、什麼情形下施工合同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強制性規定及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惡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三、施工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過去我國法律制度規定,經招標的項目工程簽完施工合同後,一般都要辦理備案登記,可是,住房城鄉建設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的相關指示,已經刪除了施工合同備案登記的相關法條,所以,中標方無需再專門辦理合同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