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施工合同要到施工地去備案嗎?

一、建設施工合同要到施工地去備案嗎?

建設施工合同要到施工地去備案嗎?

建設施工合同是需要到放工地去備案的;按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中的規定第四十七條:招標檔案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提交。招標人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所以施工合同簽訂後,雙方確認無誤的,應該馬上就去備案。

二、建築合同怎麼備案?

備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幾項:

1、網上申報

上首先承包人登陸政府門戶網站,然後在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管理資訊系統進行合同備案網上申報,根據合同的具體性質、內容在對應的合同備案表中填寫相關資訊,打印出帶條型碼的合同備案表。

2、辦理備案手續

合同當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合同備案管理機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3、正式簽發合同備案表

備案機構審覈合同當事人提供的合同備案資料,符合要求的,加蓋合同備案專用章。

三、建築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爲而引起的。

2、合同因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3、合同的債權債務必須相互對立。

4、合同的締結有當事的自由意志支配。

建設工程合同作爲承攬合同的特殊類型,除具有承攬合同的一般法律屬性外,還具有以下特點:

1、建設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構成不動產,通常要涉及對土地利用的強制性規範的限制,當事人不得違反規定自行約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具有一定建設投資的法人。

2、建設工程合同屬於要式合同,應當以書面方式訂立。

綜合上面所說的,施工合同是需要在雙方平等、自願的情況之下進行簽訂,對於簽訂的內容只要真實無誤,那麼就可以產生法律的效力,但一般在合同成立了之後,那麼就需要及時到當地的建設行政部門進行備案,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