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標後先簽施工合同後備案嗎?
施工合同備案已經取消。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修改<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決定》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決定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1、刪去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中的“訂立書面合同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刪去第五十三條中的“招標人拒不改正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3、刪去第五十四條中的“在未提交施工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二、簽完施工合同後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流程是什麼?
1、首先到項目所在地的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諮詢具體需要哪裏材料;
2、按照材料清單準備好材料,填寫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3、提交材料後由視窗初審材料;
4、建管處審覈材料,透過後籤意見書;
5、網上申報及打印施工許可證。
三、簽完施工合同後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四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檔案:
(一)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檔案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七)按照規定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
(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設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其他條件。
按照過去的法律制度,中標方需要先簽施工合同,隨後再到住房城鄉建設部辦理備案,但是現在再去辦理施工合同備案登記的話,工作人員肯定不會受理的,因爲國家已經取消這一規定,申請辦理施工合同備案是多此一舉。